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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猪买回频频死 猪贩失踪索赔难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6月5日9:2 文章编辑:315
房县15户农民购买来源不明仔猪后纷纷死亡,受损农民找不到卖主赔偿。近日,经房县消委两次调解,部分受损农民与帮卖主卖过猪的刘某达成了赔偿协议。
5月25至28日,房县消委化龙分会先后接到化龙堰镇古城村,窑淮乡三岔村、西沟村陈尚富、曾代春等15户农民投诉仔猪死亡案:5月20日前后,外地猪贩张某租用房县化龙堰镇个体工商户刘某货车,走乡串户贩卖仔猪,每头仔猪约5公斤左右,每公斤价格60元,每头仔猪300元左右。由于价格便宜,农民们争着购买。没想到仔猪购回3天后,却先后出现体温升高、便秘后拉稀、随之瘫痪等症状,大部分死亡。外地猪贩张某销完仔猪后早已离去,村民便找到车主刘某,要求赔偿损失。
5月29日,房县工商局、消委工作人员会同畜牧局技术员迅速展开调查会诊,发现农户所购仔猪无检疫证明、无耳标、来源不明。诊断后发现,因天气炎热,仔猪经过长途贩运颠簸,导致拉稀,引起脱水,最终身体虚弱,自体酸中毒死亡。车主刘某交待:张某请他承运销售仔猪,一天付车费300元。但张某是哪里人?这批仔猪从何处运来?刘某一概不知。
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因猪贩张某查无下落,消委工作人员告知刘某应负连带责任,刘某表示愿意赔偿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