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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一商家“擦边球”涉嫌侵权 “肯德鸡”被罚万元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8:52 文章编辑:315 |
5月30日,房县工商局依法对一商店出售无厂名无厂址并且侵犯“肯德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权的“肯德鸡”面包236个,并罚款1万元。 日前,房县工商局接到举报,称一商店出售“三无”面包。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该面包店的商品包装正面为“肯德鸡”三个红字,背面印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无厂名、厂址和QS标志。因“肯德鸡”与“肯德基”的读音相似,执法人员以涉嫌商标侵权将该批面包予以扣押。 经调查,店主刘某称这些面包是他以1元/个的价格购进的,共5箱,每箱50个,被查前,他已以3元/个的价格出售了14个。执法人员责令其提供供货方的资质和进货台账,刘某却不能提供。房县工商局根据《商标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决定对其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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