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消费者委员会简报 >> 消费者委员会简报 >> 正文

2008消费者委员会简报第五期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6月19日17:44 文章编辑:315
消费者委员会简报
 
第五期
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六日
 

本 期 内 容
消委动态
丹江口市公用企事业单位监督评议拉开帷幕
房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消费调查
消费警示
十堰市消委会2008年第6号消费警示——诗人题咏粽子香,警示提醒保健康
竹溪县消委会2008年第3号消费警示——警惕未接电话的“骗费”陷阱
案例选编
 
 
消委动态
 
丹江口市公用企事业单位监督评议拉开帷幕
 
5月30日下午,丹江口市消费者协会在该市电信分公司会议室召开公用事业单位监督评议动员会,公用企业监督评议活动正式启动。
为确保公用企业监督评议活动顺利开展,丹江口市消费者协会4月中旬开始积极筹备和组织实施。一是组织摸底,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二是专题研究,召开消协常务理事会专题讨论,确定通讯、保险两个行业为首批评议对象,明确评议活动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步骤;三是主动汇报,市消协专题向市政府请示,得到充分肯定,市长崔永辉专题批示:把好事办好,让消费者满意;四是聘请监督员,聘请了市退休老干部、法院、居委会、个协等单位9位同志为消费保护监督员,加大监督力度;五是开展调查,发放社会问卷调查表2000份,了解第一手信息,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宣传动员,为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该市消协在丹江口市水都网站发布评议信息,并专题召开动员大会,供水、供电、医疗、通信、保险5个行业24家企业参加,消协会长贾开银同志做动员,通信、保险行业和消费者监督员代表分别发言,该市副市长、消协名誉顾问任新华同志讲话,就提高认识、明确目的、强化领导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目前丹江口市监督评议工作按部就班有序开展。
 
房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消费调查
 
2008年5月5日,房县消费者委员会与房县财政局联合开展了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消费调查,开创了我市关于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消费调查的先河。
为进行此次消费调查,房县消费者委员会和房县财政局多次协商,确定政府定点餐饮服务单位48家和车辆保险企业3家、加油站3家、维修企业6家共计60家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单位作为调查对象,同时,确定了质量、价格、服务等相应的调查内容。调查结束后,还将对受调查的单位作出好、一般、差的等级评定,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此次消费调查,既能促进服务类企业改进服务和提高质量,又有利于政府采购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包括政府采购在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警示
 
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2008年第6号消费警示
诗人题咏粽子香,警示提醒保健康
 
农历五月五是我国传统的端午节,粽子既是过端午的传统习俗,也是我国的传统美食。宋代大文学家苏轼就曾题咏“不独盘中见卢桔,时于粽里得杨梅”的佳句。可是粽子好吃,健康也不能忘记。市消费者委员会特别提醒:
1、不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粽子产品。
2、选购粽子最好到商场、超市和正规的副食商店购买。千万不要为了便宜或者方便,在流动摊贩手中购买,以免出了问题难以维权。
3、粽子如发酸、发苦或口味不对,千万不要食用。市场上的粽子有的是新鲜的,有的是冷冻的,还有的是真空包装的。新鲜的粽子在现在的室温条件中只能保存几个小时,时间一长容易变质。
4、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拨打工商部门12315举报电话申诉或消费者委员会8666315电话投诉。
 
竹溪县消费者委员会2008年第3号消费警示
警惕未接电话的“骗费”陷阱
 
5月份,竹溪县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消费者刘某投诉,反映其在四月份话费突增,而电话量与以前拨打的差不多,电话突增的原因是回拨未接电话,没通话就被扣除很多长途电话费。最近,不少消费者都落入这类电话响一声就挂的陷阱。当消费者回拨过去,确被提示是xxliuhecai,通话后就被扣出几元、几十元不等的长途电话费。竹溪县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如果碰到手机突然响两声就挂断,或者是手机里有陌生的未接电话,一定要加备小心,切莫轻易将电话回拨过去,小心骗取长途话费陷阱。
 
案例选编
 
仔猪频频猝死  消委快速维权
 
5月25-28日,房县消委化龙分会先后接到化龙堰镇古城村,窑淮乡三岔村、西沟村陈尚富、曾代春等15户农民投诉仔猪死亡案:5月20日前后,外地猪贩张某租用房县化龙堰镇个体工商户刘某货车,走乡串户贩卖仔猪,每头仔猪约10斤左右,每斤价格30元,每头仔猪300元左右。由于每斤比市场价便宜5-10元,农民们争抢购买,没想到仔猪购回3天后,却先后出现体温升高、便秘后拉稀、随之瘫痪等症状,虽尽力抢救,仔猪大部分死亡。而外地猪贩张某销完仔猪后早已离去,因车主刘某帮张某叫卖过、收过钱,受害的农户认为刘张二人合伙做生意,便群体跑到刘某家中,大吵大闹,强烈要求赔偿损失,刘某吓得躲在外面不敢回家。有的农民扬言要搬刘某财物,还有的闹着要去找政府……
因案情重大,化龙分会迅速上报。为查清仔猪死因,避免矛盾扩大化,5月29日,房县工商局、消委工作人员会同畜牧局技术员冒雨迅速展开调查会诊,发现农户所购仔猪无检疫证明、无耳标、来源不明。诊断后发现,因天气炎热,仔猪经过长途贩运颠簸,导致拉稀,引起脱水,最终身体虚弱,自体酸中毒死亡。据车主刘某交待:张某请他承运销售仔猪,一天付车费300元,共一天半时间。期间他确实帮张某叫卖过、收过钱。张某是哪里人?这批仔猪从何处运来?刘某一概不知。
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因猪贩张某查无下落,消委人员告知刘某应负连带责任,刘某也表示愿意赔偿部分损失。5月30日,县消委组织第一次调解,因双方争论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6月2日,第二次调解在房县化龙分会举行,经反复调解,9户农民愿意接受按所购仔猪价格的三分之一予以赔偿的调解意见,当场赔偿现金1490元。另有6户农民不同意调解结果,消委遂下达终止调解书,并支持他们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房县消费者委员会)
 
诚心服务种植户 挽回损失两万元
 
今年3月初,丹江口市六里坪消协分会接到六里坪镇广田沟村一组村民叶某投诉,称2007年11月因使用襄樊某化工公司生产的某牌果树专用肥,造成自己果园大部分桔树死亡,请求调查处理。
消协接诉后及时安排专人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拍照,认真调查取证,安排取样检测,听取农户意见。又通知果树专用肥经销商、生产厂负责人和丹江口市农业局、土肥站技术人员、六里坪柑桔服务中心技术人员,两次到现场勘察、调查、访谈、取证,经技术人员会商,认为:去年冬天的大雪及低温、施肥方式及时间不当、冬天耕翻土壤、肥料本身特性等多种因素造成桔树死亡。但这些因素在桔树死亡中没有主次之分,不能确定是哪一种因素占主导作用,无法划清责任,建议消协组织当事双方调解。
针对这种情况,消协专题写出报告,找到丹江口市农业局、丹江口市土肥站负责人座谈,对调查结论予以确认,签字盖章;调查报告也取得了当事双方的认同,同意以此做为调解的基础。
由于调查结论为多种因素造成桔树死亡,责任不能准确判明。化肥经销商只答应免费送给叶某两包尿素,化工公司只同意补偿叶家1000元,后增至3000元,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为此,消协人员帮助叶某准确计算损失,列出了受损情况清单,六里坪工商分局、消协分会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对厂家负责人摆事实、讲道理,启发诱导,积极斡旋,2008年4月19日组织了双方第一次正式调解,化工公司答应补偿5000元,叶某未同意,调解失败。
在第一次调解的基础上,又通过多次长途电话协商、当面座谈,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厂家负责人认识到了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性,根据多次沟通结果,六里坪消协分会及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由襄樊化工公司一次性补偿农户叶某经济损失22000元,叶家不再追究襄樊化工公司的其他任何责任。
这期涉农投诉最终得到合理解决,有效维护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对此,当事双方都很满意,共同称赞丹江口市消费者协会站在支持三农、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负责任的态度,以不辞辛劳、扎实认真、不怕麻烦的作风,完满地调处了此次纠纷。
 (丹江口市消费者协会)
 
郧西县消委快速调处一起服务消费纠纷投诉
 
2月13日下午,从外地回家探亲的李女士和刘女士到郧西县城一美发店拉头发,回家后家人闻到她的头发有一股烤焦的味道,并且发现发梢一用力就折断,就找到美发店要求退款并对头发进行养护修复,遭到店主的拒绝,遂向县消委投诉。消委接诉后立即调查处理。
经核实是该店在拉发过程中使用软发剂不当造成的,当即责令店主退还两女士付的250元的拉头发钱,并为她们的头发做了养护修复。两女士对处理结果以及消委快速的工作效率非常满意。
(郧西县消费者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