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简报
第二期
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唱响主旋律 宣传年主题
——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2008年3·15活动纪实
“消费与责任”十堰市2008年3·15纪念活动主会场 |
2008年3月15日,市消费者委员会突出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按照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新闻联手、社会参与的思路,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开展了3·15系列纪念活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大力宣讲社会责任,促进部门联动维权,推动企业诚实守信,整个活动特点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一、精心组织,深入宣传,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召开委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今年 3·15活动的构想,宣讲“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争取各成员单位的参与和支持。二是广泛征集意见。走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广泛征求开展3·15活动的意见建议,并成立策划专班,制定2008年3·15系列活动方案。三是召开联席会议。召开消委常委扩大会和3·15新闻发布会,研究确定3·15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活动的任务和分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3·15活动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四是开展活动总动员。工商局、消委成立了3·15活动领导小组,市工商局局长李建锋亲自挂帅,在局办公会上,明确内部分工,督导,各司其责,加强协作,保证了活动有计划按步骤实施。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从2月8日开始,通过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多个角度全面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报道3·15活动总体方案、具体安排,在电视台设游走字幕、制做3·15宣传片,连续播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上下联动,部门协动,促进活动的丰富多彩
2008年3月15日,市消委、工商局在市文化广场隆重举办了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大型纪念活动,把3·15活动推向高潮。
(一)领导重视:副市长罗元红发表专题讲话,市人大副主任任克庆、政协副主席王喜华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纪念活动。副市长罗元红号召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切实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推动消费者权益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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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副主任任克庆、副市长罗元红参加牵手奥运万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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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丰富:纪念活动由咨询服务、3·15图片展、文艺演出、热线追踪、案例追踪、热线解答、伪劣商品曝光、3·15颁奖及领导讲话、现身说法、发布2008年消费预警、责任主体“消费与责任”承诺、成立新闻媒体消费维权3·15监督岗、“牵手奥运·消费与责任万人签名”等10多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市消委向十堰市烟草专卖局等5个单位颁发了“3·15特别贡献单位”奖,并对2007年度公用企事业单位监督评议先进单位进行了授牌。
(三)部门配合:工商、物价、质监、卫生、药监、司法、建委、环保、烟草、盐务、农业、房管、家电办、装饰办、信息产业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设咨询点接待咨询投诉。工商、质监、药管、烟草、盐务、农业等执法部门设立的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共计展出了40多个(种)真品和800多个伪劣假冒产品,观看、咨询群众全天络绎不绝。
(四)形式创新:热线追踪、案例追踪成为2008年3·15纪念活动的一大亮点,实现了形式的创新。跨省、跨部门查处假冒卷烟和现场调处消费投诉两个节目引起了全场共鸣。经营者、政府、新闻媒体三大责任主体承诺,并成立新闻媒体消费维权3·15监督岗,体现了落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新举措。另外,市消委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向广大手机消费者呼吁增强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的做法,受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
据统计,市消委2008年3·15纪念活动主会场有30个政府职能部门、200多家企事业单位近5000人进行了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待市民10000多人次,现场热线咨询65人次,现场受理投诉600余件,参加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达4万多人,整个纪念活动实况在十堰电视台专题播出。
报:湖北省消委、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消委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市工商局局长、副局长
发:各县(市)消委、城区分会、市工商局有关科办、消费者监督员
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60份